壓力容器基本組成
壓力容器通常是由板、殼組合而成的焊接結構。受壓元件中,圓柱形筒體、球罐 (或球 形封頭)、橢圓形封頭、碟形封頭、球冠形封頭、錐形封頭和膨脹節所對應的殼分別是圓柱 殼、球殼、橢球殼、球冠+環殼、球冠、錐殼和環形板+環殼。而平蓋 (或平封頭)、環形 板、法蘭、管板等受壓元件分別對應于圓平板、環形板 (外半徑與內半徑之差大于10倍的 板厚)、環 (外半徑與內半徑之差小于10倍的板厚)以及彈性基礎圓平板。上述7種殼和4 種板可以組合成各種壓力容器結構形式,再加上密封元件、支座、安全附件等就構成了一臺 完整的壓力容器。





國家的技術法規是國家為保證壓力容器產品的安全而設立的強制性法規,任何其管轄范圍內的產品都必須遵守它的安全原則;技術標準是推薦性的,規定保證壓力容器安全所相應的產品質量技術指標,但標準所規定的技術指標應該符合技術法規的安全原則,可以指導壓力容器的設計、建造、檢驗和驗收,是壓力容器產品建造和貿易中的技術評價平臺。因此,技術標準與技術法規應該是總體協調的,但在作用和其它方面是有區別的。
壓力容器的產業市場化和生產化
競爭必然導致生產模式的改變,形成以核心企業為主導、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分層次競爭的產業組織結構。市場配套和化生產是今后壓力容器行業的主要格局,也是發展的方向;加強標準化工作有助于實現化協作,這種強調市場配套和化生產的產業組織結構必須以技術上的高度統一為前提,標準化恰恰是實現技術統一的基礎,因此標準是化協作的橋梁和紐帶。